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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。其化学名为: 16α-甲基-11β,17α,21-三羟基-9α-氟孕甾-1,4-二烯-3,20-二酮-21-磷酸酯二钠盐。
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-20mg(1~10支);静脉滴注时,应以5%葡萄糖注射液稀释,可2-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,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。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,首剂静脉推注10mg(5支),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(2支),一般12-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,2-4天后逐渐减量,5-7天停药。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,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(25支),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(4支),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(1支),分2-3次静脉给予。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(2.5支),间隔1-3周注射一次;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.8-4mg(2/5~2支),按关节腔大小而定。
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。多用于结缔组织病、活动性风湿病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红斑狼疮、严重支气管哮喘、严重皮炎、溃疡性结肠炎、急性白血病等,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、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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